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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我这人,就属陈宇宁那家伙最会聊天了。那天俩在一块儿,他跟我唠嗑,那叫一个风趣,简直就像看喜剧片一样,哈哈。
“你说我这人吧,就是有点儿轴。”陈宇宁一边抽着烟,一边说,“必如说,有一次我跟我媳妇儿逛街,看上了一双鞋,那叫一个好看,就是贵了点。我当时就下定决心,非买不可。”
“那你媳妇儿怎么说?”我好奇地问。
“她那叫一个心疼钱啊,一个劲儿地劝我别买。我就跟她杠上了,说:‘我就喜欢这双鞋,你就买给我吧!’,她被我气的直跺脚,最后还是给我买了。”
“哈哈,你这人真有意思。”我笑着说。
“可不是嘛,我就这性格,认准了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底。有时候也挺麻烦的。”陈宇宁吐了个烟圈,继续说,“必如说,上次我跟我哥们儿打,说三天之内我能让他。,那家伙活不答应,说:‘我烟龄都十多年了,怎么可能三天戒掉?’我就不信这个邪,天天跟着他,劝他。”
“那你最后成功了没?”我问他。
“成功是成功了,不过也付出了代价。”陈宇宁苦笑着说,“那家伙为了报复我,天天带我吃烧烤,喝啤酒,我胖了十斤。”
“哈哈,你这哥们儿够意思啊。”我笑着说。
“可不是嘛,不过我也挺感谢他的,让我明白了的重要性。”陈宇宁感慨地说。
聊着聊着,我突然想起了一个陈宇宁随笔的有趣的。有一次,他写了一篇关于家乡的文章,里面提到了家乡的美食。他说:“我小时候,最喜欢吃妈妈做的红烧。那香的能飘十里,每次吃的时候,都感觉整个人都飘了起来。”
我当时就问他:“那你现在还吃红烧吗?”
“当然吃了,不过现在吃到的红烧,再也没有小时候的味道了。”陈宇宁感慨地说。
听完他的故事,我深有感触。是啊,有些东西,一旦失去了,就再也回不去了。我们还是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