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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咱林希研这个家伙,从小就是个调皮捣蛋的主儿。长大点后,他成了一名小有名气的作家,笔下的故事那是笑料百出,让人捧腹不已。
这天,林希研正坐在他那破旧的电脑前,手指飞快地在键盘上敲打着,一副“文思泉涌”的样子。忽然,他灵机一动,想着把最近的趣事写成一篇短篇小说。于是,他开始了他的创作之旅。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小明的年轻小伙子。小明是个标准的“吃货”,走到哪儿吃到哪儿,简直可以和“吃”字画上等号。这天,小明在街上闲逛,突然闻到了一股的香味。
“这啥味儿这么香?”小明一边走一边咂嘴。
他顺着香味来到了一家小吃店,只见店里人山人海,个个吃得津津有味。小明挤进去一看,原来是卖炒鸡爪的。那些鸡爪色泽,香气扑鼻,让人垂涎三尺。
小明眼巴巴地盯着那锅鸡爪,嘴里直咽唾沫。这时,他发现旁边站着一个,那也正盯着鸡爪流口水。小明心中一动,决定上演一出“英雄救美”。
“,你咋不吃鸡爪啊?”小明装作地问。
抬头看了小明一眼,嗔怪道:“你这人,怎么说话呢?我又不是馋嘴猫。”
“我说错话了。”小明尴尬地笑了笑,接着说:“,一起去吃鸡爪吧,一人买一份,咱俩分享。”
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点了点头。两人买了一份鸡爪,找了个角落坐下。小明边吃边夸:“这鸡爪真是太好吃了,比我上次在老家吃的还要香!”
听了,也忍不住笑了:“你这家伙,还真是个吃货。”
就这样,两人一边吃鸡爪,一边聊天,度过了愉快的下午。临走时,对小明说:“下次我还来找你吃鸡爪。”
小明笑着点头:“那是是吃货兄弟,以后还要一起吃遍天下美食呢!”
这就是林希研笔下的故事,简单又幽默,让人捧腹不已。而他,就是用这样的方式,让人们感受到生活的美好,体验到文字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