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普选是什么意思
双普选,是指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下,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的产生方式。双普选的全称是“普遍性和代表性相结合的选举制度”。

双普选的历史
双普选的实施,源于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后,对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探索和完善。在1954年,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选举省、市、县、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议》。这一决议规定了双普选的产生方式,即由选民普遍推选候选人,再由代表大会代表代表选民行使选举权。
双普选的特点
1. 普遍性:双普选的产生方式,保证了选民的广泛参与和选举的公正性。选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候选人。这样,选出来的代表,就能够真正代表人民的意愿和利益。
2. 代表性:双普选的产生方式,保证了代表的代表性和权威性。代表大会代表是由选民选出来的,他们代表了选民的意愿和利益。这样,代表大会代表就能够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3. 制度性:双普选的产生方式,是一种制度性的安排。它不仅仅是一次选举,而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有机的选举制度。这个制度保证了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方式和选举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双普选是新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特点之一。它保证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方式和选举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更好地实现了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愿。
本文看点:双普选、普遍性、代表性。